1、带压开孔焊前检验
1.1组对后应检查组对构件的形状、位置、错边量、角变形、组对间隙和搭接接头的搭接量,确认其符合设计文件、焊接作业指导书及规范的有关规定。
1.2焊接前应检查坡口及坡口两侧的清理质量,其清理宽度及清理后的表面应符合有关规定。
1.3焊接前应检查施焊环境、焊接工装设备、焊接材料的干燥及清理,确信其符合有关规定。
2、带压开孔焊接中间检查
定位焊缝焊完后中,应清除渣皮进行检查,对发现的缺陷应去除后方可进行焊接。
2.1多层焊时每层焊完后,应立即对层间进行清理,并进行外观检查,发现缺陷消除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焊接。
2.2对中断焊接的焊缝,继续焊接前应清理并检查,消除发现的缺陷并满足规定的预热温度后方可施焊。
3、带压开孔焊接后检查
3.1除有特殊要求的焊缝外,焊缝在焊完后立即去除渣皮、飞溅物,清理干净焊缝表面,然后进行焊缝外观检查。
3.2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。
3.3焊缝的射线探伤检查及超声波检验,质量应符合文件规定。
3.4焊缝焊后表面应无气孔、裂纹、夹渣、凹陷等缺陷及熔合性飞溅。
3.5焊缝宽度b设计无要求时为坡口宽b+(2~3)mm。
3.6焊缝余高与咬边
管道焊缝:e≤1+0.10b,且最磊为3mm(b为焊缝宽度,e为加强高);不允许有咬边现象。
其余焊缝:e≤1+0.20b,且最大为5mm;咬边深度不大于0.5mm,连续长度不大于100mm,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不大于焊缝全长的10%。
3.7角焊缝的焊角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,其外形应平缓过渡,表面不得有裂纹、气孔、夹渣等缺陷。咬肉深度不得大于0.5m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