带压开孔作业的密封性检查
在管道实施带压开孔作业前,应当依据工程需求方提供的技术交底,查证管道的压力和输送的介质。现场查看焊接的短节或安装的鞍式三通,以及阀门等情况(带压封堵可减少阀门的环节,但要确保夹板阀的密闭性)。测试的对象为:由管道焊接的短节、阀门及带压开孔钻组成的密闭带压开孔空腔。
1.测试的主要类型
1.1压力试验:以液体或气体为试验介质,检查带压开孔空腔系统的强度和严密性。
1.2.真空度试验:对空腔系统抽真空,使系统内部形成负压,以空腔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的增压率,检查空腔系统的严密性。
1.3.泄露性试验:以气体为试验介质,在设计压力下,采用发泡剂、显色剂、气体分子感测仪或其他专门手段等,检查空腔系统中的泄露点。
1.4.灌水试验:以清洁水为试验介质,对空腔系统灌水,达到规定高度,以检验管道系统的严密性。
1.5.进刀试验:加正压或负压后,移动钻杆使开孔刀自由伸缩,以开孔刀穿过阀门行至中心定位钻抵住管道为止的行程,以检验空腔系统在开孔刀运行时的密闭性。
2. 压力试验的实施
2.1.液压试验实施要求
2.1.1管道与带压开孔设备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试验时,当管道的试验压力等于或小于设备的试验压力时,应按管道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;当管道试验压力大于设备的试验压力,且设备的试验压力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1.15倍时,经工程需求方单位同意,可按设备的试验压力进行试验。
2.1.2液压试验应缓慢升压,待达到试验压力后,稳定10min,在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,停压30min,以压力不降、无渗漏为合格。
2.1.3民用建筑中的给水管道系统、消防系统和室外给水管网系统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当设计未注明时,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.5倍,但不得小于0.6MPa。试验方法和合格要求根据管材按规范要求实施。
2.2.以气体为介质的压力试验(气压)实施测试
2.2.1承受内压钢管及有色金属管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.15倍,真空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为0.2MPa。
2.2.2管道的设计压力大于0.6MPa时,必须有设计文件规定或经工程需求方单位同意,方可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。
2.2.3试验前,必须用压力为0.2MPa的空气进行预试验。气压试验时,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,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%时,应对系统进行检查,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,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%逐级升压,每级稳压3 min,升至试验压力后,再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。以发泡剂检验不泄漏为合格。
2.2.4试验时,严禁使试验温度接近金属的脆性转变温度。
3.真空度试验实施要求
3.1真空系统在气压试验合格后,还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24h的真空度试验。
3.2真空度试验按设计文件要求,对空腔系统抽真空,达到设计规定的真空度后,关闭系
统,24h 后系统增压率不应大于5%。
4.泄漏性试验实施要求
4.1.对输送剧毒流体、有毒流体、可燃流体的管道进行带压开孔作业时,必须进行泄漏性试验。
4.2.泄漏性试验应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。
4.3.泄漏性试验应重点检验部位:
阀门填料函、短节焊接处、短节与阀门连接处法兰或螺纹连接处、阀门与带压开孔钻连接处法兰或螺纹连接处,放空阀、排气阀、排水阀等,以发泡剂检验不泄漏为合格。